關于轉發《教育部關于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做好2020屆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的通知》的通知
來源:山西省教育廳 | 發布時間:2020-04-10 11:16:37 | 閱覽量:5940
晉教學〔2020〕2號
各普通高等學校、有關研究生培養單位:
現將《教育部關于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做好2020屆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的通知》(教學〔2020〕2號)轉發給你們,請認真學習貫徹文件精神,結合實際切實做好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,最大限度降低疫情影響,確保畢業生就業局勢的總體穩定。
一是認真學習,深刻領會通知精神。各高校要認真學習領會教育部文件精神,把做好畢業生就業工作作為當前一項緊迫的政治任務,深入研判本校畢業生就業形勢,結合實際制定本校就業工作方案,層層發動、齊抓共管,確保本校畢業生就業形勢穩定。
二是加強就業創業指導,做好線上就業服務。各高校要充分利用教育部、省教育廳公布的在線開放課程平臺和學?,F有網絡教學資源,并積極與第三方機構合作,加強網絡就業創業指導和生涯發展免費課程的開發共享,開展大學生職業生涯規劃與就業創業指導網絡教學。各高校要組織好各類線上招聘活動,舉全校之力為畢業生提供就業信息和服務。引導畢業生利用教育部與智聯招聘、中華英才網、BOSS直聘等社會機構合作推出的24365全天候網上校園招聘服務,及時獲取有關招聘信息。
三是大力開拓就業渠道,用好用足就業政策。各高校認真組織實施好特崗教師計劃、大學生村官、三支一扶、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基層項目,積極鼓勵大學生參軍入伍,引導畢業生到基層就業、創業。要支持畢業生以新就業形態、靈活多樣方式實現多渠道就業,鼓勵和支持更多畢業生自主創業。要廣泛宣傳國家和我省相關部門出臺的各項就業扶持政策,切實保障基層就業學費資助等各項優惠政策落實落地,實現高質量的就業。
四是著力強化重點幫扶,加強就業工作規范管理。各高校對困難群體畢業生,尤其針對湖北籍畢業學生加強職業規劃、就業指導,實施精準對接,提供“一對一”幫扶。對離校時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高校畢業生可按規定將戶口、檔案在學校保留兩年,并為落實單位的畢業生按應屆畢業生身份及時辦理就業手續。各高校要認真落實統計工作“四不準”要求,建立就業統計工作責任制,利用教育部就業管理系統,堅持月報、周報制度,確保畢業生去向確定一個,錄入一個,并要確保數據真實準確。教育廳將加大隨機抽查力度,對弄虛作假情況要依法依規對相關責任人員嚴肅問責。
山西省教育廳
2020年3月6日